《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新标准已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3-02-03 10:25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于2月1日正式实施了。该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卫生限值及检测方法,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他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该标准的正式实施对于加强我国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进一步降低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保护公众健康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旧版本的区别

首先,新版《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新标)调整了5项指标的限值,包括:二氧化氮、甲醛、苯、细菌总数、氡

 

具体如下:


1.二氧化氮NO₂限值从0.24mg/m³缩紧至0.20mg/m³;

2.甲醛HCHO限值从0.1mg/m³缩紧至0.08mg/m³;

3.苯C₆H₆限值从0.11mg/m³缩紧至0.03mg/m³,缩紧力度较大;

4.生物性菌落总数名称变更为细菌总数,限值由2500cfu/m³缩紧为1500cfu/m³;

5.氡222Rn限值从400Bq/m³缩紧为300Bq/m³。

 

 

其次,新标参数中将新增细颗粒物PM2.5、三氯乙烯C2HCl3、四氯乙烯C2Cl4三项化学性参数及其限值规定。

 

另外,新标或将新增4个规范性附录。用以补充甲醛、苯并[a]芘、PM10、PM2.5、氡等有害物质的相关规范性。

 

为什么要修订?

因为之前的《室内空气标准》(GB/T18883-2002)是在借鉴国际、国外、我国香港地区标准或指导限值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制定的,除物理指标是考虑生活质量和舒适性外,其他指标限值均依据空气污染物对人群健康影响的暴露—反应关系确定,即该标准是从保护人群健康和保证人群生活质量出发,对室内空气中与人群健康相关的各种(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等)因素的限值以及为达到限值所做的有关技术行为做出规定

 

该标准发布实施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方式和环境空气污染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期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09年出版了针对潮湿和霉菌的室内空气质量指南,2010出版了针对室内普遍存在的9种污染物的室内空气质量指南,2014年出版了针对室内燃料燃烧的室内空气质量指南。 

 

 

 

针对细颗粒物不仅提出了限值要求,还确定了燃料燃烧的排放指标要求。芬兰、丹麦、德国、比利时、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也都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或指南。国内相关科研机构和院校也开展了大量的相关研究。

 

该标准实施已超过15年,无论在指标和限值方面都需要依据最新的空气污染健康影响研究证据进行修订。

 

近年来,随着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业界人士不断呼吁,所以我国于2018年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提上日程,并在2020年发布了征求意见稿。至如今,《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终于呼之欲出。

 

虽然新标准是推荐标准,并不是强制性标准

新版标准的出炉会让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变得更加严格、更加细致,对室内空气环境行业也将产生深远影响,对于环境治理行业的产品和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用户来说更是重大利好,毕竟室内污染源数值越低,代表室内居住环境越安全!